来源:http://www.shenfenzhengyueduqi.cn/标签: 身份证阅读器 时间:2013-07-25点击:152
老人出借身份证给房客用于办理电信服务套餐时身份证阅读器登记,不料租客跑路,房租没收到还要替租客偿还近3000元的电信费用。
7月23日,泾县法院审结一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,在法官的调解下,被告刘洋向电信公司交纳了1290元的电信费,剩余费用电信公司予以减免并撤诉。
法院受理后,法官了解到刘老和老伴都年老患病,以至于退休工资不足千元的他还要到建筑工地打工补贴家用,实在难以承担这笔“巨款”。
因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登记录入的正是老人信息,且签约前当面核实情况又无提出异议,如今签约人又无处可在,于是电信公司只好将刘老告上法庭,要其承担截止今年5月的电信费1935元及违约金1272.22元。
2010年12月10日,泾县榔桥镇的79岁老人刘洋轻信了租住在自己房屋的一位四川房客李刚的话,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给李刚办理电信服务套餐,并用了身份证阅读器登记了老人出借的身份证信息。在电信部门与李刚签约前上门核实时刘老未提出反对意见,后李刚和电信公司按约办理了套餐,合同期限为2年并可顺延一年,没想到李刚在领取了一部手机后不久便消失了。
于是,法官一方面做刘老的工作,向其释明出具身份证应承担的法律后果,督促其自动承担违约责任。另一方面,法官将老人的情况告知了电信公司负责人,争取减免部分费用。当天,刘老带着筹集的1290元钱,在法官的陪同下来到电信公司,双方解除了合同,电信公司主动减免了剩余的近两千元。
本文出自:广州万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-专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,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等产品的开发和应用
原文标题:房客借老人身份证开通电信潜逃 身份证阅读器已登记莫名债务谁背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shenfenzhengyueduqi.cn/news/272.html